配合全國三級警戒防疫政策 托育服務停托延至6/28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董寶明報導】因應全國三級警戒再延長至110年6月28日,縣府配合防疫作為亦延長本縣托嬰中心、家園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停止收托延長至110年6月28日,縣府仍宣導鼓勵在家防疫為原則,優先請家長申請防疫照護假。如家長自行照顧有困難者,可與托嬰中心、托育家園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協議收托服務。相關退費請依托育契約辦理,如未於契約規定者,得由雙方共同研議。

有關6月份之托育費,考量6月無收托事實,縣府建議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暫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實際送托後再依6月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有關6月份托育補助撥付,家長當月送托天數超過半個月,可領取6月份(1個月)托育補助;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領取6月份半個月托育補助。另如家長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托育補助,則依實際付費金額補助。倘6月份因第三級警戒標準未解除,致家長全月未送托而自行照顧,將比照育兒津貼發放2,500元額度,屆時會透過資訊系統逕予撥付,家長無須申請。

縣府感謝托嬰中心、托育家園、居家保母及家長共體時艱配合防疫政策,防疫期間之紓困說明如下:
衛生福利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育有未滿2歲孩童之家長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孩童家庭1次性防疫補貼,補貼金額以每名孩童新臺幣1萬元計算。育有未滿2歲孩童且領有110年5月份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庭,由政府於6月15日直接撥入申領帳戶。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自6月15日起,可憑兒童健保卡號、監護人金融卡至行政院孩童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金融機構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ATM)領取。無法透過網路登錄或ATM領取者,則俟疫情趨緩後,衛生福利部將會另行公告領取方式。

另衛生福利部提供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托嬰中心、托育家園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發生營運困難之紓困措施,對於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經書面通知停業者,且因停業減少給付員工薪資致員工薪資未達基本工資者,以僱用員工數每人新臺幣一萬元計算,給予雇主一次性停業補貼;受僱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新臺幣三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一次性生活補貼新臺幣一萬元,由雇主一併具領轉發予員工;若是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以110年4月30日之在職員工人數,每人新臺幣四萬元計算,給予雇主一次性營運補貼(包含員工薪資及營運費用)。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則每人以新臺幣3萬元計算補貼額度,提供一次性補貼。線上申請自110年6月15日起至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截止日止。

相關紓困措施受理窗口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紓困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紓困4.0,網址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187-205.html查詢,諮詢請洽:1957、縣府社會處9264068、居家托育服務中心921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