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游建志報導】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於06月13日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大寮區大寮路一民宅內有多人群聚,副所長趙昱穎立即率領線上警網前往查處,發現內有7名青少年在室內飲酒聚會,表示因為端午連假,相約聊天,不知道已違反防疫規定,經警方查證身份,均非同住親友,立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舉發函請衛生局裁處。

林園分局呼籲,端午連假仍須遵守政府三級防疫警戒規定,避免非必要聚會,造成群聚破口,市政府已公告防疫措施,禁止非同住者的室內非必要社交聚會,室內五人以上社交聚會,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