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吳玉芬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副所長許裕興、警員林怡任,日前擔服執行18-20時巡邏勤務接獲通報指稱,民眾將機車停放在新榮路35巷內機車停車棚,於取用車輛時卻是找尋不到停放機車,警方獲報後趕赴抵達到場,經與報案車主45歲鄢姓婦人詢問了解,鄢民焦急的與警方說,最近因為工作上的需要所以到北部暫住了幾個月,記得當時要北上有將機車停放在車棚裡後,再提著行李搭乘計乘車到嘉義轉運站轉搭乘火車。

 

警方除了在鄢民所說機車停放處找尋外,並調閱所說車輛行經軌跡與可能停放處周邊監視影像找尋,但都未能尋獲車輛;警方研判,車主鄢民說由北部返回嘉義後,有再使用過機車外出購買生活必需用品,返回住處後也有把車輛停放完妥才上樓,不料當要取用車輛外出時,卻是怎麼找都找尋不到停放機車;另經研判,車輛在這麼短時間停放且又是在人車出入頻繁處,遭竊取的機率甚小,應該是記錯了車輛停放位子的可能性較大。

 

2員警於詳細了解鄢民車輛停放情形後,偕同鄢民沿著所說購物後車輛行經路線與停放軌跡找尋,果然就在鄰近的一處街道內找尋到鄢民機車完好的停放著,這時鄢民才回神的回想起,係因為急忙著購買物品而記錯了車輛停放處,且表示,經過了這次事件後如有騎車外出定會仔細的把車輛停放位置記下,於將尋獲機車認領準備騎乘時,鄢民不斷的向警方道稱感謝與稱讚八掌警察。

 

八掌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雖本案為民眾誤報車輛失竊案件,對員警於受理民眾報案車輛失竊,並在短時間內立即積極將民眾所誤報失竊車輛找回,認真積極服務的精神表示肯定與嘉許;在此呼籲民眾為避免車輛遭竊,停放車輛時,無論是暫時間或長時間停放車輛均應記下自己車輛的停放位置,且應多花點心思將車內物品妥適收取並安全上鎖,才不致於因一時的疏忽而找不到自己車輛停放位置或遭不肖之徒覬覦,如臨時停放最好能於將車輛停放後用手機拍個照以利尋找車輛停放位置,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類似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