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不鬆懈 嘉義巿有條件開放餐飲內用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郭政隆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至第二級,嘉義市政府為兼顧民生經濟、持續做好防疫,宣布自10日起恢復餐飲內用,嘉義市長黃敏惠並於10日上午與市府衛巡視新光三越百貨餐飲業者,並強調此次雖然是有條件恢復餐飲內用,但是防疫的態度絕不鬆懈,同時也要求餐飲業者,必須做到中央所規範的指引內容,方得提供內用,期望循序漸進逐步恢復社會常態運作。

市長黃敏惠表示,自7/27日中央降級以來,嘉義市持續保持「鬆綁不鬆懈 降級不解封」原則來面對,基於嘉義市、嘉義縣為共同生活圈,防疫管制措施同步延長至8/9日,開放內用的餐廳實施實聯制、量體溫,民眾除飲食外仍須全程戴口罩,用餐環境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顧客須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則採梅花式座位或使用隔板,另加強餐飲場所環境、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傳統市場與夜市持續禁止試吃、邊走邊吃。

新光三越嘉義垂楊店營業經理曾秀燕說,新光三越秉持著顧客健康立場,用最高標準檢視飲食內用相關規定,這些措施落實在該店每天的工作環境裡面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感謝消費者跟我們一起遵守規範,讓大家用餐安心,我們會持續再做好防疫的把關。

衛生局也請餐飲業者注意,如有共餐情況,須以提供套餐、個人小火鍋為主,避免以合菜、公筷母匙、共鍋等方式供餐,減少交互感染的機會,請餐飲業者務必遵循相關管理措施,讓民眾都可以在防疫優先的前提之下,又能兼顧民生經濟及民眾健康,大家一起為逐步恢復社會常態運作來努力。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張育彰指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餐飲業如提供內用服務,需遵守四大項措施,包含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從業人員人員衛生行為、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顧客用餐管理等四大類,共11項重點查核項目,皆須符合規定,才能提供內用服務,後續將不定期進行稽查,確保防疫工作充分到位,業者若違反規定,衛生局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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