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就服處鼓勵雇主繼續僱用高齡者員工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彭慧婉報導】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發展下,15歲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逐年下降,故延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退離職場為桃市重要就業議題,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朋友,桃市推動各項就業協助措施,今(110)年度率先全國創新推出「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以及首度開放「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等就業促進方案,以鼓勵企業進用或繼續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有效將勞動力運用延長。

 

今年首度開始辦理「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鼓勵雇主持續僱用65歲員工,藉由薪資補助鼓勵企業留用將屆退的員工,若雇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3成、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000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000萬元,最長可領取18個月的薪資補助,合計補助25萬8,000元。該計畫於今(110)年首年開放申請,桃園市即協助71家企業雇主提出申請、繼續僱用逾250位高齡勞工,成效顯著,桃市受理之事業單位家數居全國前列,桃市亦規畫辦理110年繼續僱用高齡者優良企業遴選及表揚,透過表揚活動,鼓勵繼續僱用高齡者優良企業,持續僱用屆齡65歲員工繼續就業貢獻所長。111年度計畫之申請收件日至今(110)年10月31日止,採預先審查制,鼓勵事業單位提出申請。

 

為協助中高齡勞工求轉職、待業者再就業,桃園市持續透過各項就業促進方案,提升中高齡勞工就業媒合機會,如推出全國首創「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藉由就業獎勵鼓勵退休或退出勞動力市場勞工重返就業市場,設籍桃市年滿50歲以上之中高齡、高齡者,經勞動局就業職訓服務處推介並就業滿90日,核給1萬元就業獎勵金。

 

另推動「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中高齡、高齡勞工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可申請補助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與行政管理及輔導費,補助期間最長3個月,協助中高齡及高齡等特定對象失業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使其重返職場。另為打造中高齡及高齡友善就業環境,透過「職務再設計」服務協助在職勞工排除因體能退化所生工作障礙,提供就所需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110年度截至8月市府就服處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計1萬3,024人,媒合1萬1,015人,媒合率達84.6%;有效穩定提升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朋友如有各項就業服務、職訓需求,可向桃市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中壢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臺)提出申請及洽詢(桃市就業服務據點資訊: https://reurl.cc/O0pGg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