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張家誠及張嘉佑日前執行巡邏務時,於13時許接獲轄內民眾來電求助且言詞中滿是慌張疑惑,警方立即趕赴現場關心詢問得知,係歹徒假冒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要求吳婦先提領一筆公證資金新臺幣43萬,並將會指派警官前來拿取。

 

經了解該名吳婦退休後與母親一同在嘉義市老家居住,因母親有痼疾行動不便,鮮少外出,在家種種花草盆栽怡然自得,當日10時許一名自稱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黃主任」,聲稱有位「王OO」民眾持其身分證印章辦戶口謄本,因有申辦2次紀錄已經離開現場,要求吳婦不要掛斷電話協助其報案,隨即一名有自稱警察局「郭警官」聲稱正偵辦本案,其中有吳婦銀行存摺,當中有一筆新臺幣358萬現金流向不明涉及洗錢詐欺,吳婦因對方電話中念誦其個人資料詳細信以為真。

 

歹徒進一步對吳婦製作電話錄音筆錄,要求吳婦交代名下帳戶有哪些存款以便查證是否出現異常,吳婦驚恐之餘將名下帳戶存款如數告知歹徒,歹徒隨即要求吳婦配合辦案否則將聲請檢察官羈押,最後又轉接至台北地檢署「林OO」主任檢察官,對方就要求吳婦先提領一筆公證資金新臺幣43萬,他將會指派「郭警官」前來拿取,催促其盡快出門去提款。

 

吳婦忐忑不安、心神不寧,恰好吳婦妹妹來探望母親,經詢問後驚覺事態嚴重於是致電派出所求助,警方了解事發經過後,確認此為詐騙手法立即請吳婦不必理會對方來電,吳婦始放下心頭大石相信遇到詐騙集團,成功保住積蓄未遭騙走;張員隨後協助吳婦加入165防詐騙宣導APP進一步認識最新反詐騙訊息並分享給親友防止被詐騙集團行騙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