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表示:市府今(111)年度針對上述經濟弱勢民眾,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總金額計2億1,665萬餘元,受益人次共計35萬9,001人次,補助對象包含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保費,受益人次計4萬7,542人次,補助金額計8,114萬餘元。
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助70%保費,受益人次計5萬9,849人次,補助金額計2,126萬餘元;輕度身心障礙則由政府補助55%保費,受益人次計7萬9,435人次,補助金額計1,508萬餘元;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補助70%保費,受益人次計11萬1,904人次,補助金額計6,908萬餘元。
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2倍者補助55%保費,受益人次計6萬271人次,補助金額計3,006萬餘元。另外,極重、重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保險費;中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70%保險費,民眾自付30%保險費。
黃偉哲市長提醒:對於經濟弱勢者,國民年金保險制度已提供各項保險費補助及分期延期繳納保險費措施,因此,被保險人若有無力繳納保險費的情形,可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提高政府補助保費比率,以減輕自身保費負擔,並保障領取保險給付之權益。
若有國民年金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國民年金服務專線06-2991111轉7965、7966(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