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林博文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黃世賢及莊易諭日前擔服巡邏勤務,行經吳鳳北路與北門街時,發現有一台車輛電燈未關,警方立即上前查看,並於查詢該車籍資料立即通知車主,但因無法立即連繫車主,警方即與北門里里長聯繫,由熱心里長聯繫上車主。
深夜時分警方巡邏行經吳鳳北路與北門街口時,發現北門街上遠處閃著一道光,立即前往查看,發現一台汽車已熄火許久,但前方大燈未關閉,該車如持續未關燈到隔日要使用車輛時,車輛電池會因電燈開太久而無法發動,因此警方立即通知值班同仁查詢該車籍資料立即通知車主。
由於該車籍地址就在附近,於是警方至車籍地通知車主,但該地址無門鈴可以使用,警方無法立即連繫車主,隨後警方與北門里里長聯繫,里長十分熱心聯繫上屋主,不久屋主從屋內急忙跑了出來,屋主向警方頻頻鞠躬道歉,表示因自己一時粗心未注意車燈未關,所幸此次有警方的熱心幫忙,才沒有因車燈未關致使電瓶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