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陳允得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警員陳昱廷、李祐宸與陳彥廷等3員於日前擔服午後巡邏與備勤勤務時,接獲值班員警通知,派出所內有民眾焦急地前來報案稱說,將機車長時間停放在嘉義轉運站附近,博愛路旁開放式停車處後,轉搭乘火車到外地,於返抵嘉義前往印象中車輛停放處準備取車,卻是怎麼找尋不到停放車輛,因此匆忙趕到派出所向警方報案協尋。
經員警向53歲林姓報案民眾安撫提問了解,機車最初停放時間、牌號、樣式、顏色及特徵,並了解林民停放車輛前行徑路線軌跡,以判定車輛確切停放範圍與找尋,然而就是找尋不到林男停放機車;也由於林男陳述機車停放了約快1個月,記憶上可能會有模糊,另經調閱可能行經路線周遭路口監視影像,檢視影像都未發現有林男騎乘機車路過,員警因此聯想會不會是林男記錯,完全就沒有把機車停放到後火車站附近。
員警遂偕同林男前往住居處平時機車可能停放附近找尋,果然在距離其住家不遠處找尋到機車完好停放,林男這時見停放機車已尋獲,才恍然回想起搭車當天是由家人載送到後火車站的,且不好意思地雙手合十點頭直道稱抱歉和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