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民中學教師未獲續聘風波 立委林思銘強力要求國教署協助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黃誌寬報導】在立委林思銘強力要求國教署介入協助下,引發社會高度關切的義民中學十名教師未獲續聘風波,今天終於出現轉圜,校方經重新考量後發出最新聲明,校方表示,為妥善解決雙方爭議,願以快捷遞送聘書與應聘書給十位教師,但也強調校方不接受教師片面更改聘約內容。

立委林思銘感謝關懷此一事件的吳旭智議員等民代,及全教總等單位給予工作權益受損的教師們大力協助,也希望整個事件最終能圓滿落幕,讓學生受教權、教師工作權、校方形象獲得三贏。

林思銘也強調,不論是校方,亦或教師,都應以學生的受教權作為最終考量,作出最有利學生的決定,如今義民中學已再次送出聘書與應聘書給該十位教師,針對校方與教師之間的爭議與分歧,國教署應本於督導機關之責,繼續盡速介入協調,三方共同商議,以縮短校方與教師間的歧異,保障義民中學學子們的權益。

義民中學今天的最新聲明,完整內容如下:
聲明書
一、依據教育部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8日教國署人字第1120101359函及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112年7月27日竹教產工字第1120002005號理。
二、本校與十位教師所生聘僱關係是否存續爭議,雙方業於112年8月3日上午十時召開協調會議,本校經檢視相關法令,爰澄清並聲明如下:
(一)本111年度與112年度教師服務規約僅新增第14條規定,其餘規定皆相同,並無任何增刪。而增訂第14條規定,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07706號函文辦理,將專任教師加給支給數額納入聘約規範,並非校方擅自增訂。爾後,若各方再有不實言論,為維護校譽,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二)案涉十教師因片面删改本校112學年度教師服務規約諸多內容,除上述教師學術研究費95折、代理教師學術研究費8折部分之外,同時對非經同意不得兼任校外職務、不得未經簽請同意逕行參加甄試轉任他校等規約內容做出刪除或修改,片面變更聘約內容,違背校方服務規約,可認定不願接受校方提出聘僱條件,並已有礙本校師資穩定及學生受教權,本校不予接受。

(三)為妥善解決雙方爭議,本校爰再次以國內快捷遞送聘書與應聘書各乙份予十位教師,並請受聘教師接到聘書後應於十日內將應聘書回擲學校,教師未依通知回應聘書,或再次單方面刪除、修改聘書與應聘書內容者,即喪失受聘資格。

(四)如教師不再接受應聘,請寄還本校112學年度師聘書,以便註銷,且111學年度聘書之聘期至112年7月31日止,故自112年8月起(含)之薪資將停止給付。
聲明人:校長陳衍財
中華民國 11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