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為使遭遇汽機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政府制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車輛在上路前,都應完成強制險的投保。根據統計,每年有將近6成交通事故發生在路口,因此於今(112)年6月30日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加重處罰對於汽機車未停讓之違規行為。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為合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的重要制度,經過20多年的實施,已成為我國社會安全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而為了從源頭消弭「行人地獄」污名,今年交通安全月以「人本交通-停讓文化」為主題,採用「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主標語,宣導車輛行經路口「慢看停」、行人穿越馬路「停看聽」的守則,藉此強化國人道路交通安全觀念。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為保障行人安全,車輛投保強制險與停讓行人,兩者缺一不可,請車主務必完成強制險投保,並禮讓行人優先通過,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另外,也請行人遵守法規,走行人穿越道通過道路,不闖紅燈、不故意停留等,讓安全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