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辦理113年預定工程地方說明會 – 今傳媒 JNEWS

【記者李祖東/屏東報導】為推動兼顧生態保育的國有林治理工程理念,執行生態友善工程措施,減輕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於112年10月30日辦理分區工作會議,審議113年度轄內預定工程之生態檢核初步分級;另於11月3日辦理工程說明座談會,邀集關心生態議題的NGO團體、專家學者及社區民眾共計35人參與,詳細說明屏東分署推動工程生態友善機制理念及架構,並針對個案工程及生態關注議題進行說明。

為強化公民參與公共工程推動過程,落實資訊公開,說明會主動邀請高雄市及屏東縣之NGO團體及相關機關、在地人士及專家學者計有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分會、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屏東野鳥協會、高雄野鳥協會、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甲仙愛鄉協會等6個NGO團體,機關有屏東縣來義鄉公所、高雄市甲仙區、田寮區、燕巢區公所及相關區域村里長。

屏東分署預計於轄區內辦理22件整治工程。部分工區位於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綠網關注區域等具高度生態敏感度,為降低工程對生態環境之影響,加強年度工程之生態友善工程檢核機制,於工程提報、規劃設計、施工與維護管理等不同階段,執行包含資料蒐集與評估工程對周遭環境之潛在影響、研擬生態友善措施、落實生態保育措施之施工法、完工後進行生態追蹤或定期監測等階段工作。因應今年度颱風與豪大雨事件對集水區上游造成的土砂災害及設施損壞,許多區域災害嚴重,鄉鎮公所及地方村里長皆表示希望盡快進行修復。

經意見交流,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張怡理事認為位於墾丁國家公園範圍或是遇到常流水的環境,應以第1類的生態友善機制嚴格審視之。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分會的野溪小組則表示應多加考量工程必要性,或是工法內容,如有環境良好的位置應減少工程量體。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楊智凱助理教授則提醒工程完工後的植生復育應著重原生種及現地採種;莊孟憲委員及吳人邦委員則提及在惡地地形應注意可能有穿山甲出沒,濕潤的水域環境則可能有斑龜及厚圓澤蟹的利用,工程設計時應考量動物棲地及通行需求。

屏東分署表示,治理工程不僅需要符合人類的使用需求,也要將環境及生物納入考量。對於辦理地方說明會資訊公開作法,與會人員皆表正面肯定,後續將再邀集地方人士及環團參與工程初設現勘,謀求共識,導入因地制宜生態友善工法,期能維護保全對象生命財產安全,減輕對環境生態的影響,達成生態與工程雙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