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有關陳議員於113年9月27日以傳真函請衛生局提供「112年高雄醫學院經營大同醫院優先續約評鑑結果報告書」一案,查本案係依「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託經營暨整建計畫契約」規定之優先定約考評辦法,據以召開考評委員會進行評分,「無議員指稱之評鑑結果報告書」。
另,同(9月27日)請衛生局提供「台灣促參顧問公司的履約報告書」,本局已提供112年4月至113年8月履約工作報告書,目前本案尚在履約中,陳議員「混淆」大同醫院「優先議約審議」與「促參案成果評估」,衛生局業已於9月19日、20日新聞稿申明。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優先定約前置作業計畫」案,於112年4月「公開招標評選」、委由台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辦理,主要工作內容為規劃優先定約營運條件等條件,其公司成員包含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絕無陳議員所稱一人公司、一人操作之情事,議員指稱實為不實「抹黑」。
陳麗娜議員於市立大同醫院案議約階段多次以「落選廠商」立場,多次公開扭曲混淆抹黑,衛生局已多次公開對外說明,呼籲不宜「借外力以錯誤資料干擾進行中程序」實不可取。
衛生局絕對尊重議員的問政,對於議員索取資料皆依市府訂定之「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提供本市議員資料參考指引」,秉持政府資訊公開原則辦理。
衛生局強調,同仁以市民權益與健康為第一優先,依法依規盡心盡力執行業務,若有任何違法違規事證,歡迎具證檢舉啟動政風或相關調查機制,而非一再以錯誤資訊故意抹黑影射,抹煞同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