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科技執法,高市監理所再查獲二偽造車牌! – 今傳媒 JNEWS
filter: 0; fileterIntensity: 0.0; filterMask: 0; captureOrientation: 0;
brp_mask:0;
brp_del_th:null;
brp_del_sen:null;
delta:null;
module: photo;hw-remosaic: false;touch: (-1.0, -1.0);sceneMode: 2;cct_value: 0;AI_Scene: (-1, -1);aec_lux: 0.0;aec_lux_index: 0;albedo: ;confidence: ;motionLevel: -1;weatherinfo: null;temperature: 47;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近期偽造車牌案件頻傳,引發治安隱憂,為遏止偽造車牌,高雄市區監理所於自行研發的註銷號牌通報系統中,再匯入牌照狀態如報廢、失竊、吊扣、吊註銷或停駛中等,期能藉由系統自動比對智慧通報,利於精準掌握問題車輛通報熱點,於第一時間即能會同警方前往查辦。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經系統通報2輛註銷號牌且車牌已繳回監理單位的車輛仍停放於路邊;系統接獲通報顯示該2輛車分別停放於高市苓雅區及楠梓區路段車格,高市所註銷號牌查緝小組研判應係偽造號牌車輛,於是立即會同轄區苓雅分局及楠梓分局警察前往查扣,後續轉交警方進行刑事偵察移送地檢署。

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使用偽牌不僅影響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若還涉及不法案件,更將混淆耽誤警調單位相關查案進度。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另車輛牌號屬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與懸掛於車輛上行駛,依刑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高市所提醒,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購買偽造車牌行駛道路,請車主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