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巡佐黃正成及警員劉士豪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指稱在文雅街路段,有名婦人因找不到自己的機車,需要警方協助,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在了解事發經過後,循跡助婦人尋回愛車。
警方到達現場後,該婦人向警方表示,她是來發廣告宣傳單,從市區騎乘重機車到文雅街之某住宅前,將重機車停在路旁,隨後就用走的沿路發宣傳單,待宣傳單發完後要離去時,卻找不到自己的重機車,由於婦人對附近路況不熟悉,一時之間想不起自己停放重機車的位置,才會報案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了解事發經過後,向婦人詢問鑰匙是否在身上,婦人表示鑰匙確實都在手上,也未曾將機車借予他人使用,於是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檢視影像,並於附近路段內巡視,尋找婦人之重機車;待不久後,警方眼尖發現婦人之重機車就停在路邊,遂請婦人前來查看,婦人檢視後確認是自己的重機車,並因自己一時迷糊,忘記重機車的停放位置,虛驚一場又耗費警力而感到不好意思,並對於警方熱心積極地找尋其愛車讚許有嘉。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民眾外出停放車輛時,若對當地環境或路況較不熟悉,建議可利用手機拍攝停車位置周邊地標、路口或門牌,或使用手機地圖標記停車地點,以便日後尋找車輛時能快速定位,避免因記憶模糊而四處尋找,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