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為提升公寓大廈管理品質、強化住戶居住安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去(114)年3月公告補助計畫,鼓勵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今(115)年持續辦理!只要大樓於114年1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期間,首次向所在地區公所完成報備,並在11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依規定請領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可達新臺幣7萬元。

工務局今(3)日指出,本次補助對象為84年6月28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前取得建造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且必須為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者。市府已公告「115年度高雄市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首次成立管理組織補助實施計畫」,補助金額將依大樓總戶數級距核定,申請文件及相關規定可至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公告事項專區查詢與下載(https://build.kcg.gov.tw/)。

工務局進一步提醒,依《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公告輔導1年後,若大樓仍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舉管理負責人,區分所有權人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已成立管理組織卻未向區公所完成報備者,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此外,工務局表示,115年度將委託專業廠商,深入高雄各行政區協助大樓成立管理組織,提供法規說明、輔導諮詢及申請補助等協助。有意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或對補助及輔導內容有疑問的社區,可電話洽詢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第六課黃先生(07-336-8333 轉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