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108年2月19日在立法院宣布:「經濟部核發的輔導設置文件在108年3月10日到期後不會再展延」,也就是永久終止,未來不可能再做垃圾場,臺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不再展延的政策,函文通知業者歐欣公司「水土保持計畫及其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於108年3月10日失其效力,因歐欣公司對該函不服,於109年2月10日提起訴願,109年5月29日本府訴願會駁回。
龍崎掩埋場開發案之水土保持計畫及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已於108年3月10日失其效力,另開發範圍內部分土地已於110年7月30日正式公告指定「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及「龍崎牛埔惡地地質公園」為臺南市定自然地景,且歐欣公司與退輔會土地租約已於110年底到期,因開發範圍已變更,歐欣公司已無法依原核定水土保持計畫進場施工。臺南市政府將持續捍衛自然地景,避免自然地景遭不當開發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