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李小姐來電詢問,因工作關係搬家,收不到房屋稅單怎麼辦?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係寄送至納稅義務人指定之通訊地址,不一定是課稅房屋坐落或戶籍地,如納稅義務人通訊地址已變更,請於今(112)年3月31日前,透過網路、臨櫃或跨機關便民服務,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徙時,同時填寫「桃園市N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即可申請變更繳款書投遞地址,5月房屋稅開徵時繳款書即可送達至您申請的通訊地址,且申請一次即適用每年房屋稅開徵,如無變更則不須再提出申請。
稅務局溫馨提醒,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忘了變更通訊地址而漏接紙本繳款書,建議民眾可於房屋稅開徵2個月前,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點選常用服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項目,或地稅局線上申辦點選申請\變更\取消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及繳納證明( https://reurl.cc/NqqME9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每年將傳送電子化稅單至指定之電子信箱。
稅務局說明,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今(112)年起,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者將不再收到紙本繳款書,如您之前申請的電子信箱已變更,記得提出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