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醫院護理人員應獲公平對待,護理獎勵不應有差別待遇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地方中心 報導】衛生福利部今(26)日公告,將以全民健康保險總額中40億元預算,發給醫院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獎勵。根據地區醫院、區域醫院與醫學中心,以及大、小夜班等標準,發給不同程度的獎勵金。對於這樣差別待遇的作法,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已嚴正抗議,並要求行政部門修改獎勵方案,否則將採取更強烈的抗議手段。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指出,自行政院於112年9月28日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備計畫以來,協會一直致力於追求醫療服務穩定與護理人員權益的平衡。他們不僅積極拜訪,向行政部門表達護理人員在地區醫院、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工作時,夜間工作對家庭和生理健康的影響是相同的,因此沒有理由在獎勵金額上有所差異;協會還與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護理團體達成共識,共同要求「三級獎勵一致且白班護理人員也納入獎勵範圍」。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對衛生福利部無視護理和醫療團體共識,忽視多次協商討論中提出的疑慮,仍然堅持一意孤行感到不解。協會和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都認為,這樣的強硬作法將導致地區醫院護理人員的流失更加嚴重,進而陷入全民受損的窘境。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分析指出,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從84年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至108年,全國地區醫院數量從568家減少到366家,下降了35.56%;同期醫學中心數量增長92.31%,區域醫院增長70.83%。這顯示地區醫院受到服務量和營運規模的限制,對環境和政策的耐受性較低,容易因為不當政策而被迫關閉。然而,衛生福利部提出的方案卻將同樣輪值夜班的護理人員,僅因為在地區醫院工作,就只能獲得較低的獎勵金。對於這樣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政策,地區醫院該如何應對錯誤的政策以留住和招攬護理人才?地區醫院面臨著嚴峻的護理人員缺口,恐怕將被迫減少床位或停業。這將對分級醫療和社區醫療帶來什麼影響?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也表達了對政策違憲的擔憂。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的一般性意見,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同工同酬的保障。在現行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中,已經根據法定的護理人力與床位比例給予醫院三級不同的護理費支付點數。然而,為什麼在「鼓勵醫院護理人員留任並提升輪值夜班意願」的獎勵金發放中,仍然區分醫院層級並發放不同金額的獎勵金?事實上,不論醫院的規模如何,護理人員都承受著相同的夜間工作負擔。夜間工作對家庭和人際關係的影響並不因醫院層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衛生福利部按照醫院層級區分護理人員的夜班費獎勵,已經違反了國際公約和憲法中的平等原則。

因此,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強烈表示,地區醫院護理人員並不是次等公民,他們應該得到更好的對待。協會具體要求:「獎勵金發放應包括三班護理人員,且不應區分醫院層級。」他們希望行政部門能及早改正這個錯誤,並呼籲所有地區醫院的護理人員團結起來,共同爭取公平對待!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