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政策,持續編列預算辦理太陽光電補助,今年度總補助經費計1,000萬元,自5月14日起至10月15日止開放申請,補助金額每峰瓩(Kw)從6,000~12,000元不等,鼓勵市民於自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打造節能減碳、永續發展的智慧城市。

工務局長楊欽富今(17)日表示,本次補助標準優於經濟部「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每峰瓩3,000元,盼提高民眾參與意願,推動屋頂光電除可減輕市民電費支出,也有助降低碳排放、強化城市能源韌性,逐步邁向淨零排放及再生能源城市目標。

工務局說明,高雄市日照條件良好,具備發展太陽光電之良好條件。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不僅可有效提升建築隔熱性能、降低室內溫度,透過專業技師簽證,亦有助於強化屋頂結構安全。以一般透天住宅屋頂設置5峰瓩(kW)太陽光電系統為例,裝置費用約為新臺幣35萬元(5kW× 7萬元),可申請補助金額約3萬元(5kW × 6,000元),每年售電收入約3萬6千元,預估投資回收年限約為9至10年;其後約10至11年之發電收益,則可作為穩定之淨收入來源。

工務局再表示,凡設籍高雄市之市民,於本市合法建築物之屋頂或露臺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者,得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配偶、一親等親屬)提出申請,另針對那瑪夏、桃源等偏遠地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採2倍補助,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限,同一申請人如果有多案申請補助,累積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

公告補助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相關申請流程及表單資料,請至建築管理處(https://solar.kcg.gov.tw/)「高雄之光宜居之城」網頁查詢;如有疑問,亦可逕洽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第二課太陽光電窗口李先生(電話:3368333轉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