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8月下旬豪雨造成屏東農業損失,現金救助受理日期原至9月7日為止,縣長周春米表示,因農民多數忙於整理家園、農田作物受損現況未有即時顯現及誤判為病蟲害導致,未於原受理期限前向公所申請,經縣府函請農業部同意且經公告展延受理期間至9月18日為止,呼籲未能及時申請農民特別留意並加速向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處長李永文呼籲,屏東縣各鄉、鎮、市長重視所轄農民權益及留意公所處理量能,必要時應加派人手及加強教育訓練協助處理受理案件數量,並再次呼籲農民善加利用農業部開發「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災損現況,並多角度拍攝農田後提供公所研判損失率達救助標準,降低公所逐筆地號現勘研判作業時間。

縣府並依農業部已公告簡化措施品項加速辦理,已完成長治鄉、屏東市、高樹鄉、林邊鄉、車城鄉、牡丹鄉部分簡化措施品項抽查作業,將依規報送農業部核發救助金,屆時請民眾逕向公所查詢救助金發放情況;並鄭重呼籲其餘公所應比照盡速分批完成初勘及報送以免影響農民權益,加速協助農民復耕、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