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設備維護好 你我喝水沒煩惱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現今許多公私場所都會設置飲用水設備供民眾自行飲用,像是公家機關、學校、醫療院所、交通場站、運動場所等,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為了維護公眾飲水的安全,今(111)年截至6月底針對公私場所設置的飲用水設備(俗稱飲水機)是否每月進行設備維護稽查207件,抽驗水質154件,稽查及抽驗結果全數合格,民眾可以安心飲用!

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每月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1次,每3個月進行水質檢測1次(如非接用自來水者,水源應加測硝酸鹽氮、砷),其中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測報告均應保存2年,以備查核。環保局如查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未依前述規定進行設備維護、檢驗水質及作成紀錄揭示等,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除依前述規定進行設備維護、水質檢測外,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亦應定期進行飲水機表面的清潔擦拭及清毒工作。而民眾在使用飲水機前,可以先查看飲水機周圍是否明確標示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檢驗報告;另外,民眾在使用飲水機亦應注意隨身杯杯口不接觸飲水機出水口,取水前亦應先清洗或消毒雙手,才能保障你我的飲水安全。

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為民眾把關飲用水安全是相當重要的工作,近來除透過稽查、抽驗水質等作為外,也透過其他宣導方式(如:臉書、文宣等),期藉由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的主動維護及環保局的稽查抽驗之雙管齊下,以維護市民的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