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處理露天燃燒 環保局依空污法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環保局接7日獲通報小港區新厝路往大平路方向有大量黑煙,經查該址現場堆置燃燒廢棄物,產生粒狀污染物及濃煙異味,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開罰。

上午環保局獲報本案後立即派員稽查,於該工廠內後方空地發現有露天焚燒大量廢棄物之情事,其中包含廢塑膠混合物、廢橡膠、廢木材、廢保溫材等,預估堆置重量約50公噸,燃燒過程產生大量黑煙粒狀物,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另業者堆置廢棄物未符合貯存、清除、處理相關規定,將再依違反廢清法第36條規定,裁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事業產生的廢棄物若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清理,而逕行露天燃燒的話,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污法及廢清法進行處罰,嚴重的話還會移送法辦,提醒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便宜行事,以免造成得不償失的後果。市民朋友如發現有不肖業者進行環境污染行為,可立即主動向環保局進行檢舉(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7-7317600),結合全民之力共同打擊污染犯罪,以維護高雄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