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安全有保障!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納管領牌,納管前已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領牌登記,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台幣1200元到36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避免民眾於掛牌寬限期間內疏於申辦,該所稽查人員將會同高雄市交通大隊機動分隊,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常出入路段,採不定期、不定點方式,針對未掛牌及違規改裝車輛加強取締及宣導,對已查核掛牌車輛則採優先放行。112年1月份至4月份,共計攔查158輛,取締違規車輛15件(變更燈光8件、加裝腳踏桿6件、未戴安全帽1件)。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您:「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於112年12月31日前辦理領牌登記,享有免徵規費450元的福利,請把握時間!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查詢。另外,為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務必要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未審驗合格車輛上路將予以沒入,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