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 民眾爆料檢舉美濃農舍案 市府認定有違建 未作農業使用 將續依規定裁罰
有關民眾爆料座落位於美濃區龍肚段2筆土地的農舍涉及違規案,現況除農舍主體外,尚有圍牆、大門、水泥硬鋪面及建物等。經查該案其圍牆、水泥硬鋪面、大門及建物並未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屬於違建。其餘原建物外另有增建情形,將請當事者說明並持續依法查處。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表示,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8-1條規定,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必須先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然後再依法申請建使執照。
本案經農業局112年12月28日現地現勘後查證現況有設置圍牆、大門、水泥硬鋪面及建物,同時比對農業部農地管理資訊系統該地號並無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核發紀錄,確認未作農業使用屬實,目前本府將續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裁罰6-30萬與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