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衛生局助原民區孕產婦產檢就醫降低生產風險  交通費補助對象增非原民身分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為減輕高雄市居住在茂林、桃源及那瑪夏等三個行政區原住民及孕產婦就醫及產檢交通費負擔,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114)年持續向中央衛生福利部爭取到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並特別增加非原住民身分孕產婦的產檢及生產交通費補助,藉此提高原住民行政區孕婦規律產檢意願,進而及早發現高風險孕產婦以降低新生兒風險,呼籲在地符合資格民眾及孕產婦多加運用。

衛生局指出,市府重視原住民健康照護,除結合醫學中心醫療資源推動醫療照護、營造社區健康及充實衛生所醫療及遠距醫療設備,提升在地醫療資源與品質,也申請原住民就醫及長照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縮短城鄉醫療差距。113年原民就醫交通補助服務達1,568人次,其中以專科門診(含慢性病門診)轉診比例最高,達1,160人次、佔總補助人次的74%,此外孕產婦產檢及生產的申請補助達83人次,佔總補助人次5.3%。

針對孕產婦的產檢生產就醫,衛生局表示,原住民三個行政區內婦產科專科醫療資源相對不足,雖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支援衛生所每月一診婦科門診,惟孕婦因孕期不同產檢仍需至鄰近的旗山等行政區,單趟至少約一小時車程,為提高孕婦孕期中規律產檢意願、減輕就醫交通費的經濟負擔,今年特別爭取擴大將居住在原住民區但非原住民身分的孕產婦納入補助對象,也就是居住在原民區的孕產婦,不論是否具原住民身分皆可申請,補助次數依媽媽手冊最多14次為限,生產則另計,醫院距離居住地達5至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新臺幣200元至1,000元整。

衛生局同時提醒居住在茂林、桃源及那瑪夏區的原住民民眾,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補助,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醫療照顧項目交通費也可以申請補助,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皆可於「就診日」3個月內,由當事人或家屬持戶籍謄本及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入住長照機構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向當地衛生所可申請,補助條件及申請資訊可上衛生局官網(https://gov.tw/6Qx)查詢或洽詢當地衛生所,今年度補助即日起受理至經費使用完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