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警方於8日凌晨3時許巡邏勤務時,聽聞豐原區中正路10號前有大聲吼叫喧囂情事,主動前往了解,發現係柳姓男子(84年次)及其親友共7人在現場,柳男因酗酒坐在中正路中央並與同行親友拉扯,警方欲控制現場時,遭柳男、其兄長(柳姓、82年次)、其姊姊(柳姓、83年次)及林姓友人(87年次)等4人大聲叫囂,4人並以徒手方式推擠員警,對警方施以強暴脅迫,顯有妨害公務情事,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員警遂以對空鳴槍方式示警,控制現場秩序並維護警方與民眾安全,現場無任何人員受傷及財物損失。


警方當場將柳姓男子等4人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在場關係人等3人均帶返所製作筆錄以釐清案情,全案偵訊後依刑法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豐原分局分局長劉其賢表示,任何危害社會秩序脫序行為,警察絕對依法嚴懲,絕不寬貸,更不容許藉機滋事者向公權力挑戰,在此呼籲不法之徒,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察必定依法究辦。